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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千百年的制度表明,土地是农民的立足之本,安家之源。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一直把土地作为保障农民生存权利的根本性资源,通过法律加以确认。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过去高度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逐步成为限制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羁绊。党中央已经高度认识到这个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此指明了改革的方向。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发展的历史性需求。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问题的辨析,结合各地的探索实践,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在这方面规定的不足,试图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和配套措施,为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做一些有益的探索。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大部分,正文为三章。引言部分阐述了问题的重要性和学界对问题的相关探讨,意在阐明笔者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第一章,笔者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问题进行辨析。对概念、性质、方式、内涵和流转意义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在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变迁轨迹进行归纳,论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从禁止到多样化的历程,并对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的流转方式进行分析,指出各种方式的利弊。此章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章,笔者结合各地对反租倒包、入股公司、抵押等流转方式的实践,阐述了现行法律框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规定的不足,并对继承、反租倒包、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的入股公司和抵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类论证。第三章,笔者结合前几章的论述,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对策。指出完善的前提是应当遵循“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三个不得”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还进一步论述了应当明确继承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允许农民选择反租倒包的流转方式,允许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公司及抵押等相关具体立法建议。同时,笔者认为,应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配套措施,如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途径,明确权利救济手段,建立农村土地价值评估制度,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结论部分再次就文章的意义和核心观点进行归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