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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促使美国转变对世界的认识。大萧条初期,罗斯福当局的经济民族主义政策不仅加剧了国际局势的动荡,而且不利于美国自身的经济恢复。美国经济不能封闭自足,而是必须加强与世界经济的联系。为了扩大美国出口,1934年国会通过《互惠贸易协定法》,授权总统在“互惠”基础上与外国谈判削减美国关税税率的贸易协定。1936年罗斯福积极推动美英法达成三国货币稳定宣言。这两项行动初步表现了美国承担稳定世界经济的“责任”意识。然而,美国扩大对外贸易的努力却遇到英帝国关税特惠体系的阻挠。1938年的美英贸易协定未能动摇帝国特惠体系,美国的非歧视多边自由贸易主张与歧视性的帝国特惠体系相互冲突。二战的到来为美国提供了机遇,在租借协定谈判中,美国极力要求英国承诺战后废除歧视性的帝国特惠并且支持美国建立一个非歧视的全球贸易体系,这就是《美英互助协定》“第七条”。更进一步,美国在与其它国家的租借协定中都要求类似“第七条”的规定。可见,美国决策层这时不仅意识到了稳定世界经济的“责任”,而且积极致力于主导国际贸易新机制的实践。不过,英国认为互助协定“第七条”并不意味着它将放弃帝国特惠体系。1943年到1945年,美英之间展开了一系列关于“第七条”原则的商业政策会谈,包括伦敦“私人会谈”和非正式商业政策会谈以及两次华盛顿会谈。这是美国积极推动将“第七条”原则落实到两国具体商业政策协定的结果。英国在会谈中提出的米德-奥武藤报告是英国最具有贸易多边主义成分的方案,即使在这个方案中英国也没有答应消除帝国特惠,但是它要求美国进行“水平式”的关税削减。美国则要求英国消除帝国特惠,然而,国会1945年延期的贸易协定法不允许“水平式”地削减美国关税。直到严重的财政危机迫使英国寻求美国的援助,两国才在1945年12月《美英财政协定》签署时达成关于商业政策的谅解,英国表示“愿意”和美国一道按照美国的“建议”来推动一个国际贸易组织的建立。可是,作为前一任贸易帝国,英国对这次商业政策谅解的解读是它必须改善英国的贸易地位。英国不愿意美国主导战后国际贸易制度。在随后召开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伦敦、日内瓦预备会议以及哈瓦那正式会议谈判中,英国都极力寻求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国际收支困难的数量限制例外和扩大歧视性数量限制范围,并且在英联邦国家帮助下,英国成功地在宪章中要求各国特别是美国承担充分就业的义务。日内瓦关贸总协定谈判中,美英两国纠缠于关税削减与特惠消除或削减之间的“充分补偿”,美国为了达成协定,最终不得不向英国妥协。同时,在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谈判中,欠发达国家要求宪章积极关注它们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哈瓦那会议期间,美国对拉美等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要求进行妥协,而且也被迫对工业化国家的“经济重建”做出让步。为了确立自己主导的贸易制度霸权,美国迫切希望这些会议取得成功,这种企图使美国在宪章谈判中一直处于守势。另外,在冷战形势下,美国还担心会议失败的严重政治影响。英国作为美国最主要的冷战盟友,美国虽然极力压缩英国在对外贸易政策选择上的自由空间,但在关键时刻,它常常无奈地与英国妥协。结果,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充满了例外、漏洞和政府控制性质的条款,偏离了美国人热衷的市场原则和多边非歧视自由贸易目标。冷战形势不仅影响了宪章内容的谈判,而且还削弱了美国国会批准宪章的希望。在冷战逐渐升级的背景下,行政部门或者国会认为国际贸易组织不具有马歇尔计划、第四点计划、北约以及贸易协定法延期的优先性。关键是在国会举行的宪章听证会上,充分就业、经济发展、国际投资等条款成为争论的焦点,就连一贯支持贸易自由化的美国商业界也对宪章发起诘难。尽管在历次宪章谈判中,各国一直努力在市场规则和政府干预之间达成一致,但是美国商业界的态度转变表明政府很难平衡其国内责任和国际目标。英国在宪章谈判中对美国主导国际贸易制度的抵制,不仅限制了国际层面的贸易政策一致性,而且造成了杜鲁门当局推动国会批准宪章的困难。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没有通过美国贸易政治的检验,美国寻求主导国际贸易制度的宏大目标失败了。然而,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及其谈判对以后的贸易协定谈判和全球化问题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启示,而且“临时适用”的关贸总协定由于其规则的“灵活”和对协定方松散的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继续着国际贸易组织的贸易多边主义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