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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纳税服务、税源分类管理、信息化建设、社会纳税遵循度的不断提升,我国的税收格局已进入重要的战略转型期,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时代的要求。纳税评估作为一种税源监控,其与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相适应,是税收科学化管理和加强纳税服务的必然。国外的纳税评估奉行的是重过程服务、轻结果处罚的管理理念。通过纳税评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或辅导纳税人纠错,只有当无知性的不遵从转变为自私性不遵从,处理方法转为税务稽查。我国的纳税评估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现有的研究多集中于从其制度的视角加以展开,而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多将其定位在管理和服务上,且多认为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优质的纳税服务有利于促进纳税遵从。鉴于此,本文以纳税人权益保护为视角,结合国际纳税评估工作的先进经验,拟论证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方式来促进纳税人主观能动作用的发挥,从而提高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好地推进。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纳税人的遵从动机,动机状态决定了纳税人如何定位同税务机关的关系,决定合作或是不遵从。如果税务机关仅用公权力和合法性法律来强迫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这并不能保证纳税人心理上的合法性。其次论述了纳税人能动性的局限,即纳税人作为一个“经济人”,使得法定下的税收不能全然依靠其遵从自觉实现,这就需要税务机关进行适当的引导管理。最后引入了管理学中的“权变”理论,旨在说明针对纳税人不同性质的税收不遵从不能一视同仁采取同一种措施,否则只能事倍功半。第二部分在逻辑上,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说明税务机关为什么能够弥补纳税人能动性不足。在内容上,从实体层面税法的复杂性和程序层面的不对等性说明税务机关占据着专业优势地位,从大数据治税趋势和信息公开角度说明税务机关具有信息优势地位,这两个方面凸显了纳税人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因而在纳税评估工作中税务机关必须注重保护纳税人权益。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国外税务机关是如何弥补纳税人能动性不足。着重介绍了美国的欠税与退税的分离、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以及香港地区的相关制度。其中,美国欠税与退税的分离体现了其纳税评估工作中“分步走”的措施;日本的蓝色申报制度体现了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的优惠;香港的制度较好地将诸如诚实推定权、税负从轻权、自我纠错权等纳税人应享而未享有的基本权利嵌入税收征纳实体关系中,从而实现在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过程中彰显人性。第四部分是从提升纳税人能动性的角度,对我国税务机关提出的建议。大多数国内研究都已从制度上的完善提出了很多建议,所以本文另辟视角从保护纳税人权益、提升纳税服务的理念上阐述其理论依据并加以构建完善。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方法通过对国内和国外纳税评估比较分析以及纳税评估与纳税人权益保护之间辩证统一关系的比较,在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优化我国纳税评估的对策及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结合了我本科公共事业管理的专业知识,税务机关作为一个行政单位,其工作管理本应遵循管理学中的一般规律,所以本文写在了管理学和税收征管的结合点,但由于笔者的研究水平有限,本文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继续修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