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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现实历史时期正处在并将长期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不仅不能消灭私有制,而且还要积极引导私有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推进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不可替代的历史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私营企业经过近二十年的成长,己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主要包括独资、合伙和公司制企业三种类型。近些年来,公司制企业发展迅速,在整个私营企业中已经非常具有代表性。众多经验性研究表明,治理结构问题是影响私营公司制企业可持续发展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研究私营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对于2l世纪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促进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着重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私营公司制企业的治理结构问题。本文认为,企业制度的发展历史主要经历了古典企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二个时期。与古典企业制度时期的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相比,现代公司制企业的典型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两权分离是在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分离,由此产生了公司行为目标的冲突,引发了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结构是用以监督和控制公司高层管理者,维护所有者(投资者)和职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的一整套组织架构和制度安排,其本质在于促使委托代理制有效运行,降低代理成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目标是,使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上实现自己的健康成长和持续发展。一方面,它明确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制衡与激励机制,即通过基本治理结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合理地配置权利与责任关系,并通过相应地薪酬、经营控制权和声誉等机制,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地激励。另一方面,它又不仅仅局限于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制衡与激励问题,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把公司治理结构的利益保护主体,扩展到职工、债权人、供应商、消费者和社区居民等身上。这主要是借助于公司对职工等相关利益主体所承担的一种义务或责任,即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来予以实现的。因此,在本文,公司治理结构将包括基本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三个部分。在对影响我国公司制私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各种外部环境因素,如市场体系、社会文化和股权结构等进行研究以后,我们发现,一方面,就现代公司的特征和世界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而言,以两权分离为本质特征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我国未来私营公司制企业治理结构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考虑到作为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模式的委托代理制的运行,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给予配合和支撑,而我国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