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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借鉴境外资本市场经验引入我国的融资发行制度,在被写入《证券法》之前,定向增发就因其要求宽松、审批便捷的特点而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在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后,定向增发迅猛发展,成为A股市场最重要的股权再融资方式。定向增发的广泛推行,是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问题的一剂良药,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我们还应注意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定向增发在制度设计、发行监管等方面存在一些漏洞和空白,有可能使其成为大股东谋取私利、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工具。本文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对定向增发进行研究,以期通过对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过程中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变化及影响因素、定向增发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的研究,探究面向不同发行对象定向增发时盈余管理行为呈现的不同特点。本文对定向增发、盈余管理相关理论进行了概述,选取2013年IPO暂停期间我国A股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按增发对象划分为三类,建立修正的琼斯模型,通过对比样本公司与控制样本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差异,衡量其盈余管理程度。构造回归模型,检验各种因素对盈余管理程度的影响。选择净资产收益率指标,验证定向增发前后公司业绩的变化。研究结果表明: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有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如果发行对象是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盈余管理方向为负;如果发行对象是机构投资者,盈余管理方向为正。定向增发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的程度成正比。定向增发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对定向增发后公司业绩有负面影响,盈余管理程度越大,公司业绩表现越差。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