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70年代以前,官僚制作为一种理性的、高效的管理体制,在西方许多国家的政府管理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它一方面迎合了工业社会大生产的需要;另一方面,又以非人格化的特征得到了科学理性时代的文化认同。的确,官僚制的产生运用,促进了政府技术化水平的提高,并使得政府以高效率的状态运转着。但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官僚制自身的一些弊端逐渐暴露出来,陷入了一个难以摆脱的困境。面对这个困境,西方许多国家开始了改革,进行了许多尝试。但是这场所谓的“政府再造”、“企业家精神”的运动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会看到,这场抛弃官僚制的改革其实并非是真的抛弃了官僚制,它只是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对官僚制进行了调整,以便使政府和行政官员更负责任。我们知道,现代官僚制是西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产物。在中国这个特殊的社会背景里,由于德治观念等的影响,决定了我们的官僚制和西方的不同,即过分注重人治,忽视法理性。换言之,在我国,官僚制非但没有到要抛弃的地步,相反地,它还处在一个发展不充分的阶段。因此,本文所要论证的观点是,我们不能照抄现在西方各国的做法,试图抛弃官僚制,而是要根据自己的国情,充分发展完善官僚制,尤其是充分重视官僚制理性,以便公共行政责任得到落实。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官僚制的理性基础。该部分从官僚制必然产生的背景出发,论述了官僚制的理性特征以及它的运用情况,从而得出官僚制不是过时的东西,对于我们仍然是有用的,并进而为下文论述借鉴官僚理性打下了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官僚制理性与公共行政责任的关系。该部分首先对行政责任进行一个简单的分类,在此基础上论述官僚制理性与责任的关系,即官僚制理性在支持公共行政责任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缺陷,不过支持是最主要的。再用西方改革的实例来论述,最终得出官僚制理性是对于公共行政责任的落实是必不可少的结论。第三部分:加强我国公共行政责任的途径——完善官僚制。该部分从官僚制和行政责任在中国的现状入手,探讨在中国要完善官僚制所遇到的深层障碍,最终论证可以从行政文化这个角度来强化官僚理性,进而完善官僚制,以加强公共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