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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原本就备受争议的医保制度整合问题再次提升为社会热点问题。计划经济时期城乡"分割"的医保制度在改革开放后逐渐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制度所取代,城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各自独立运行,再加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三险一助"所构成的医疗保障体系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分割"的医保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要求,重复参保问题凸显,资源浪费严重,医保管理效率低下,使得整合"分割"的基本医保制度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总体来看,城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的同质性决定其制度整合的可能性,制度的差异性决定其制度整合的复杂性。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背景下,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导致制度整合无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只能选取试点现行的办法。但各试点地区采取的整合办法地方色彩严重,没有形成统一的、具有普适性的整合办法,使原本就处于"碎片化"的医保制度,陷入"再碎片化"悖论。结合地方试点试验可以发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相似度高,可以先整合成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这两项制度整合的难点在于整合后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问题;但这两项基本医保制度与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在缴费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无法直接整合,可以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为过渡,逐渐缩小制度差异,为实现"三保合一"做准备。本文先通过梳理城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内容,比较城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间存在的异同,寻找制度间的衔接点;其次通过制度"分割"运行所暴露出来的不良效应,得出制度整合的必要性;然后通过分析整合试点的现状及其存在问题,探究制度难以整合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最后提出整合城乡三项基本医保制度的对策建议,推进医保制度整合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