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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在省以下实行“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对市场主体提出“宽进严管”新政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工商部门划转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改革的商事登记监管制度提出工商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的总体目标,把注册登记制由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政府简政放权落实“先照后证”要求、通过建立社会征信体系的方式,形成市场监管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新格局。对于目前发展尚不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监管问题层出不穷,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的现状,飞速发展的市场新形势对原有的的市场监管制度和监管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黑龙江省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进行完善的对策,使其更加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目前黑龙江省工商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对立法立规、管理体制改革、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借鉴全国改革先进省市的管理模式,寻求黑龙江省工商市场监管可吸收和融合的经验做法。加强顶层设计,提高“严管”意识,构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为工商市场监管提供法律保障。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落实“严管”举措,推进综合监管模式改革。完善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全面建立和依托大数据监管模式,创新工商市场监管方式。倡导全社会联动监管,创造协同监管的执法环境。通过本文的理论研究,有针对性的对黑龙江省工商市场监管体系提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提高工商行政执法水平,明确行政权力与责任归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推进“宽进严管”政策在黑龙江市场监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