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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大以来,我国掀起了反腐新高潮,越来越多的企业腐败案件曝光在公众面前,落马高管人数之多,腐败范围之广,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高管腐败产生的问题不仅给企业,还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我国的高管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并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如今学术界对高管腐败问题的研究很少,为数不多的研究文献也更多的侧重描述性分析,缺乏对高管腐败行为诱发机理的分析。为了有效遏制高管腐败行为的发生,对高管腐败行为产生的诱发因素进行分析十分重要。本文以2007—2014年公开披露的发生过高管腐败案件的A股上市公司及其配对公司为研究对象,从腐败的根源——权力入手,对企业高管腐败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然后从控制权配置的角度探讨其对高管腐败的影响。在现代企业中,企业控制权配置主要是在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层面上。实证研究结果显示:(1)从股东层面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腐败显著负相关,这说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企业高管发生腐败的可能性越小。一般来说,当股东拥有公司控制权时,大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越高就越有动力去经营公司,对管理层的的监管力度越强。(2)从董事会层面来说,董事会人数与高管腐败显著正相关,这是因为董事会规模过大反而会引发“搭便车”现象,导致董事会的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独董比例与高管腐败正相关,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当前的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了质疑。在我国,独立董事往往由企业自行选任,因此独立董事为了能长时间连任,会对高管的腐败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助纣为虐;大股东控制的董事席位比例与高管腐败负相关,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比例越高,越有利于大股东保护自己的利益;经理层控制的董事席位比例与高管腐败正相关,经理层任职董事会,强化了经理层的权力,企业更容易发生高管腐败的现象。(3)从经理层层面看,管理层权力越大,越有可能发生腐败行为。本文研究表明企业高管腐败与控制权配置密切相关,优化控制权配置模式可能对改善我国企业高管腐败现象有正面的积极作用。本文补充和深化了高管腐败的相关研究,为我国如何有效控制企业高管腐败提供了新的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