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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性理论是刑法学的基础理论。违法性判断问题对于形成刑法学派,推进刑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判断违法性,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具有各自思考的理论基础、逻辑思维和思考方法。结果无价值论基本观点认为违法性的实质应该是对法益的侵害或者造成法益受到侵害的危险。即使行为违反了社会规范秩序但是难以在客观上考察其对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者危险,那么此行为不具有违法的实质,不能成为刑法惩罚的对象。进而得出刑法的目的和任务在于对法益的保护;主观要素,包括故意和过失,都属于责任要素;违法性判断的对象应该是事后查明的客观事实,因此违法性判断的时间基准也应该是事后判断。而行为无价值论(我们主要讨论的是二元行为无价值论)认为刑法上的违法性判断应该坚持重视行为,附带考虑结果,注重对行为人主观要素的考察。行为无价值论的核心观点认为违法性的实质是对社会规范的违反,同时兼具考察危害法益的结果;作为人的违法论,行为无价值论承认故意和过失等主观违法要素的存在;在时间判断基准问题上,坚持行为时判断。本文收集和整理了相关书籍和论文资料,并运用分析法、比较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先从介绍结果无价值论、行为无价值论尤其二元行为无价值的理论内容入手,结合我国刑法尤其是近年来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的变化趋势,包括刑法修正案八中醉酒驾驶入罪等,概括性论述了提倡二元行为无价值理论对于我国刑法发展和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本文一共分为三章共八节,共两万一千余字。第一部分主要内容是理论概述,共分三节。先对结果无价值论和二元行为无价值论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包括两个理论在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和日本的发展过程。结果无价值论中有关结果无价值的理解,介绍了法益的概念;就行为无价值论中有关“行为”、“无价值”等概念的理解,同时介绍了规范违反说。从理论概论、历史发展和理论争议等方面总结了结果无价值论、行为无价值论在违法性判断上的主要理论观点及分歧。第二部分主要通过分析对比的方法从刑法的目的和任务、主观要素以及时间基准等三个方面,阐述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在违法性判断问题上不同的理论观点和争议。第三部分在分析两个理论的基础上较为详尽的介绍了两个理论尤其是二元行为无价值论偶然防卫定性问题上的运用;以危险驾驶入罪等为切入点观察中国刑事立法和刑事政策的趋势变化。重点阐述偶然防卫定性问题和提倡二元行为无价值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