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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我国制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的城市化政策,1990年《城市规划法》把该政策上升到法律高度。我国1984年的50个大城市发展到2006年,人口规模增长了80.7%,大城市发展与城市化政策存在矛盾。财政体制通过城市政府的财政收支影响城市发展,本文旨在分析和验证我国财政体制存在与城市化政策相反的作用,从而为协调城市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文章对国外城市规模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以便较系统地把握各种影响城市规模的因素。生产力和宜居性是城市发展的动力,通勤成本和住房价格抑制城市的扩张,它们通过居民的空间效用函数使城市实现均衡规模。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外生因素:农产品供给、原材料供给、产品销售市场和自然宜居性的边际影响不断降低,内生因素:集聚经济、地方公共物品、通勤成本和住房价格的边际影响不断提高,财政体制通过内生因素影响城市发展。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1950-1979年,我国实行“统收统支”财政体制。中央政府集中了财权和事权,地方政府缺少安排财政支出的权利。中央政府扭曲价格体系转移经济剩余到工业领域,通过直接控制工业企业获得经济剩余。中央政府对工业企业的投资和控制有利于形成大城市的工业基础,城市居民主要集中在大城市。1980-1993年我国实行“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地方政府获得了财权和事权,财政收入增长的较大份额归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的积极性被极大调动。各种规模城市的产业发展,规模扩大。农村劳动力进城限制逐级放松,规模较小的城市的人口规模较早实现快速增长。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分权被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和支出偏好被改变。地方政府放弃了对企业的控制,转而关注对企业的服务;地方政府改变对农民进城的态度,转而关注对城市居民公共物品的提供。城市发展的机制由劳动力需求型,逐渐向生活水平吸引型转变。企业竞争和集聚,大城市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财权逐级上收,大城市能为居民提供更高宜居性,“分税制”有利于大城市发展。文章实证部分用城市工资、人均财政支出和人均财政收入等因素解释城市的增长率,分别用1984-1985年、1991-1992年和2006-2007年来反映三个财政体制阶段,使用一般线性方法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显示,人均财政支出一直对城市增长率具有显著正效应;人均财政收入对城市增长率在“分级包干”阶段,剔出人均财政支出后有显著正效应,反映城市财政收入与支出具有较强一致性,“1984-1985年”阶段具有显著负效应,反映了当时财政收入上解存在“鞭打快牛”现象;工资在前两个阶段具有显著负效应,第三阶段具有显著正效应,反映出我国逐渐放松了对居民进入城市的限制。文章最后讨论了财政收支与城市级差地租的关系,作者持级差地租应该用于公共服务支出的观点;土地批租曾经对我国城市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资源利用和城市发展的角度考虑,土地批租转变到物业税有利于城市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