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投资的需要,大多数国家都承认了一人公司的独立责任能力。2005年我国新修改的公司法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公司法理论。笔者试从一人公司的基本理论入手,探求一人公司的历史渊源及现实运行,着手于我国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立法的规制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完善,以期趋利避害,使其真正成为促进我国企业现代化的制度。
全文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概述,从一人公司的定义出发,简单介绍一人公司的种类、法律特征及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探讨一人公司的法律性质及一人公司对传统公司法理论所形成的冲击。鉴于这一部分只是为其后的研究提供基础,其许多内容也就未予详述。第二部分为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评析,从一人公司在我国的发展及现状入手,着重对我国现行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加以评析,在肯定其积极意义的基础上,指出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第三部分在第二部分的基础上,针对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设计的缺陷,提出应从四个方面加以完善,即一人公司设立制度、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一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建立一人公司信用体系及政府监督机制。
本文综合运用了综述、比较、理论联系实际等研究方法,在研究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借鉴成功案例,探索我国一人公司立法完善最佳方案。重点在于对我国新《公司法》有关一人公司的规定进行评析,指出其限制性目的过强,实际操作性较差,整体内容过于简单的缺陷,在借鉴国外先进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一人公司法律制度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