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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制度作为一项程序性的制度安排,其核心的理念是用程序的公正确保结果的公正,它为人们实现正义这一永恒的价值追求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程序设计。听证制度在本质上是一种协商民主,即在公共决策的过程中,利益相关人能够借助听证这种形式,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主张,使得自己的意见主张能够对决策产生影响,进而让决策体现人民大众的利益,这是听证制度的首要价值追求。然而,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成为某些团体实现谋求利益合法化的“遮羞布”。 文章首先介绍了价格听证制度的相关理论以及发展情况,然后具体分析了我国听证制度在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这包括制度自身设计的问题和听证主体博弈不均衡以及缺乏一个良好的制度运行环境等;再次以济南市市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为案例进行了具体分析;最后从完善听证制度本身、规范听证主体行为、优化听证制度运行环境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对策,主要的措施包括完善听证启动和组织、规范和公开听证程序、确保听证结果对决策的影响力和规范听证主持人选拔、优化听证代表选拔以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转变传统观念、完善听证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