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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机制的设计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现代企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对经营者的最优激励机制是经营者能够与所有者共同分享企业剩余价值,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正是这样一种激励制度。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发源于西方发达经济体,在西方国家经过了多年的实践和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解决公司经营者长期激励问题的重要机制。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引进股票期权机制,但是当时内外部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限制了它作用的发挥。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的重新修订、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以及股权激励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实施数量也开始增加。但是,我国现阶段在市场、法律环境以及企业内部治理等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适应性和适用性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民营上市公司是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主力军,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0年间公布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占74.8%,民营企业对股票期权激励有着更强的实施意愿。由于所有制的不同,民营与国有企业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以及经理人激励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股票期权激励的效果也不同。截至2010年底,2006年民营上市公司开始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大都已经接近尾声,在这样的一个时间点研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民营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影响就有了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首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概念和特点、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进行了阐述。紧接着对股权分置改革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现状以及存在的有利和不利条件进行了分析。接下来通过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相结合的方式对样本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后经营绩效的变化进行了实证研究。另外通过混合回归分析的方法检验了股票期权激励数量与企业经营绩效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显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效果还不显著。在内部治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多种制约因素限制了股票期权激励作用的发挥,股票期权激励实施的条件还不完全成熟。本文根据这些因素,针对性的提出了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