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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中,因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约,尚未形成有效体系,社会组织未发挥预期作用,因此,对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应急管理的分析和研究,为如何提高社会应急管理水平提供了较强的理论价值。本文以天津港爆炸的具体事例作为切入口,分析了政府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和不足,以及社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贡献和参与过程中面临的障碍和限制性因素。同时,通过研究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分别从政治资本、社会资本、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四个方面,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应急管理提出完善对策。 第一部分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同时总结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并梳理了国内外应急管理的研究现状,主要阐述了环境应急管理方式,国外环境应急管理以及我国环境应急管理现状等内容。 第二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本文主要运用了协同治理理论和自组织理论。同时研究了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应急管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第三部分从天津港爆炸事件入手,总结概括了政府在面对爆炸事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存在的不足,探讨了社会组织在该事件中做出的贡献。 第四部分主要通过研究美国、日本和英国等发达国家在该方面的做法,为本文研究提供借鉴。 第五部分主要结合我国实际,尝试提出社会组织参与环境应急管理的建议。根据对第四部分总结梳理,对社会组织参与政府环境应急管理提出完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