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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国开始试点粮食直接补贴政策,随后迅速推向全国。该项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我国粮食产量每年都在不断增加,同时,农民的收入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当前我国的粮食生产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与挑战,比如:粮食生产效率不高、粮食生产方式有待优化、粮食补贴制度不够完善等等。我国粮食直接补贴额度每年都在不断上涨,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促进粮食产量提升方面是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发挥了作用,那发挥作用的机制是如何形成的呢?农户得到粮食直接补贴后对农户的粮食生产行为会产生哪些具体影响?对不同种植规模的农户和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的影响程度是否相同?对这些问题的正面解答,将有助于弄清楚我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作用机制,发挥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的积极作用,进而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首先对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进行了梳理,把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划分为两个重要阶段。第一个阶段为粮食补贴的间接补贴阶段,时间跨度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算起到2001年我国粮食补贴政策改革为止。粮食补贴政策的改革标志着我国粮食补贴从流通环节开始转向生产环节。第二个阶段为粮食补贴的直接补贴阶段,时间从2002年我国开始在吉林省和安徽省试点粮食直接补贴开始到现在为止。接着本文分析了有关农业补贴的理论依据,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讨论,第一是农业的弱质性,第二是农业的多功能性,第三是福利经济学理论,第四是资产贫困理论。农业属于弱质性产业,需要得到保护才能使其更好发展下去;农业具有多功能性,而且农业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理应受到各国的重视;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进行考虑,支持农业的发展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并提高全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最后一个理论依据是资产贫困理论,只有缓解农户的生产资金约束,才能更有效的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本文的主体部分为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2011年至2015年山东省十七地市的面板数据,深入分析了山东省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进而说明全国的情况。在总体分析的基础之上,本研究更进一步,分别从两个不同的的视角进行切入,把山东省十七地市按照粮食种植规模大小的不同,分为高、中、低规模经营组;另一个研究视角为收入水平,按照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水平的高低把山东省十七地市分为高、中、低三组。对此进行不同划分的依据主要为粮食直接补贴与粮食种植规模有着一定的关系,并且粮食直接补贴作为脱钩类收入补贴,是政府转移性收入的一种。从这两个维度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能更加深入的了解粮食直接补贴与粮食生产之间的影响机制。根据研究得出的结论,本研究认为:首先,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生产是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促进作用也是比较明显的。其次,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不同经营规模下的粮食产量的促进作用各不相同,粮食直接补贴在促进粮食增产方面的作用与粮食种植规模呈现正相关关系,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对大规模种植农户的影响更有积极意义。最后,粮食直接补贴在促进粮食增产的作用方面与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表现出负相关关系,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在促进低收入组的粮食生产作用方面最为明显。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作为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的一项转移性收入,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低收入农户的农业生产资金约束,但在激励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种粮农户方面的作用不太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