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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危机。在我国,尽管水环境治理的技术和方法不断改进,但是城市水环境恶化的态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考察这一问题,水环境治理的制度缺陷就显现出来:水环境作为一项“公共物品”,不可能完全纳入市场体系;水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程,需要在一个能够促进先进治水技术大规模应用的制度框架下进行。
本文以苏州市为研究对象,将苏州市的水环境治理放到区域、全国乃至全球的背景下,主要运用系统分析、战略分析等现代公共政策分析方法,研究政府、市场、公众三者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不同作为,重点研究政府如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以及技术等手段,来不断提高自身水环境治理的能力和绩效,进而构建有利于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制度框架。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一是通过对与水环境治理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公地悲剧理论、柏特南理论与公民参与理论等的文献研究,得出城市水环境治理的要点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制度保障和公民参与原则;二是在分析国内城市水环境治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以及对西方国家城市水环境治理的做法和经验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比较差异,寻找不足,得到可供我国借鉴的启示——完善法律体系、重构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三是通过实证研究,在介绍了苏州市概况和治水面临的主要形势的基础上,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分析框架,具体从政策背景、决策过程、运行机制、绩效评估等方面,对“十五”期间苏州市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进行了案例分析;四是通过SWOT分析,指出“十一五”期间苏州市解决水环境的重要途径就是制度创新,并针对苏州市治水规划目标,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包括:进一步深化和推开水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构筑开放有序的水务建设管理市场化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政治机制、法律机制和社会机制等。通过体制机制的不断改进,推动苏州全市水环境的全面改善,以尽早实现“东方水城”的治水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