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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归纳和借鉴西方基于功能观点的资本市场体系改革理论和资本市场监管理论,参照美国、英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和发展的经验,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结构及其研究现状,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及其监管的思路与方法。本文首先对美国、英国、日本、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五个国家和地区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比较,并对他们的先进经验进行深入分析和总结,从而为构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供实践经验。其次,在分析我国目前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国情,按照企业上市交易门槛的高低、风险性的大小及股票流动性的强弱,试图将我国资本市场设计为三个层次的发展框架的构想,即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并力求明确这三个市场的功能定位,以及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本文提出主板市场应由服务国有企业改革转向服务成熟企业;二板市场则应作为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关键,为我国急需资本市场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推进技术转化的平台;将场外交易市场定位为集中交易、统一的市场,不仅应容纳从主板、二板市场退市的企业,而且还应面向未上市的企业;它不应仅局限于回收退市企业的功能,还应成为将要上市的公司的“摇篮”,培育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挥“孵化器”的功能。第三,由于资本市场的失灵无法对供给与需求做出即时协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多层次资本市场应受到严格的监管。笔者在借鉴现有研究基础上,突破资本市场监管只重视行政监管的传统观点,把信息披露监管由内至外分为董事会、信用中介机构、中国证监会、媒体,实现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从新的角度分析了资本市场监管问题,力图建立起更全面的资本市场监管体系。最后,为努力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各个层次的市场定位明晰,功能分工明确,具有明显的递进性,各个不同层次对应不同的企业,各有一个不同的筛选机制,使企业有可能递进上市或递退下市,从而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和良性循环,由此形成一个体系健全、多层次的“梯级市场”,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多层次市场体系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