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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务派遣制度下的同工同酬问题已经受到了劳动法学界的广泛关注,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进一步确认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用工方式,受到了不同行业的追捧,究其原因得益于它的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可以大大降低用工成本。但是随着劳务派遣行业的不断升温,它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就暴露得较为明显。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决定,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劳务派遣和同工同酬问题的,修改后的效果还有待考证。同工不同酬损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施过程中,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和抽象,缺乏实际可操作性。本文在对同工同酬一般理解的基础上分析劳务派遣制度下“同工不同酬”问题的特殊性,并与我国劳务派遣下同工不同酬现象存在的现状、产生的原因相结合,提出在法律上需要细化的内容,以及在发挥工会作用方面所需要采取的措施。通过本文的阐述分析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我国同工同酬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