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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常常表现为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力。如果不受制约,权力很容易被滥用。因此应当对权力进行严格地制约和监督。西方国家权力制衡的政治制度设计都是基于对权力“恶”的方面的考虑。就社会主义社会的权力而言,马克思、恩格斯深入研究并批判了黑格尔的国家学说,吸取了卢梭的主权在民和社会契约的思想,高度评价了巴黎公社“议行合一”的政权组织形式,并将其认定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权的有效实现形式。列宁在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实践并发展了这一思想,创立了苏维埃制度。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是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创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制度符合我国的国情,初步体现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最基本的政治制度支持,所以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过,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目前还不够完善,尚有很多急需改进的地方,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本论文主要运用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通过对西方的权力监督理论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分析和研究,结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革措施,如改革人大现有的一些不太合理的制度,设立监察员、将新闻媒体、审计制度和信访制度纳入人大的管理范围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的监督。独立自由、客观公正是新闻媒体追求的目标。但在现实中它们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利益集团的影响。如何避免对利益集团的依赖,使新闻媒体真正对人民负责,增加其客观公正的程度,如何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府的监督将是本文的一大创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