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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在各法院受理的民事类案件中所占比重较大,所以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本文对遵义县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研。总结出该类案件的特点以及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意见,希望能为该类案件的审理提供帮助。本文除引言、结语外,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调研的目的,阐述了本次调研的目的是调查遵义县法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通过对这些情况的分析提出完善建议。第二部分是调研的方式,笔者主要通过案卷调查法、走访调查法、文献调查法这三种方法展开本次调研活动。第三部分是调研的具体情况。此部分阐述了遵义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特点。如数量多、审理周期长等并分析了引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因,主要有赔偿标准不一致、法律不完善等。具体的介绍了遵义县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情况。《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于2012年12月生效,该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多的依据,笔者针对该《解释》适用之后所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第四部分分析了本次调研活动中笔者发现的问题,这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笔者对遵义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归纳。第五部分是本次调研的结论,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笔者从立法和实践方面提出一些完善建议。立法方面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比较集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阐述,如建议规定“好意同乘”、“代客泊车”等。实践方面笔者也针对目前相关部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