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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探讨海运提单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众所周知,海运提单是国际海上贸易中的一种重要单证,并且随着电子商务以及国际航海技术的发展,电子提单的应用也日益广泛。但是与提单在海事领域的重要性相伴相生的是,提单纠纷的数量日益增多。由于各国国民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扮演的角色不同,有的国家国民多为海上货物运输的船方,有的国家国民多为海上货物运输的货方。故为了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各国在制定提单立法的过程中都侧重于根据本国国民的角色特点来立法,因此提单领域的法律冲突也非常严重,尤其在提单的管辖权领域表现更为突出。虽然提单作为海商法的一部分,多受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的调整,但是在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惯例不能适用的领域仍然需要各国国内法来补充。加上提单的管辖权问题又是提单纠纷得以顺利解决的首要问题,所以,本文选择这一具有实践意义的课题进行研究。本文共分四章,分别从与海运提单管辖权有关的基本问题、确定海运提单管辖权依据的基础与法律规定、国际社会上关于海运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构建我国海运提单管辖权立法体系四个角度进行阐述。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一些与海运提单管辖权有关的基本问题,包括海运提单的产生发展过程、与海运提单管辖权有关的几种提单分类以及一般海事诉讼管辖权确定的基本原则。海运提单的管辖权问题与其发展是有着密切联系的,比如争议很大的提单管辖权条款,就是随着提单功能的日益复杂以及便利海运实践的需要才出现在提单之上的,所以我们在分析提单管辖权条款的同时必须清楚该条款出现的最初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国际航海事业的发展。本章介绍的几种提单分类以及海事诉讼管辖权确定的基本原则也是为了后面详细论述提单诉讼管辖权打基础。第二章主要介绍了目前国际上确定海运提单诉讼管辖权依据的基础与法律规定。海运提单诉讼管辖权依据也就是海运提单诉讼管辖法院确定的连结点。目前国际社会上确定海运提单管辖权依据的主要基础之一是保护当事人利益以及国家主权利益,之二则是根据海运提单自身的特殊性质以及功能确定的。比如协议管辖的原则就来自于海运提单的合同属性。通过这一章的分析,我们得出一项基本的结论,那就是目前世界上对于海运提单的管辖权依据已经基本达成一致,但是各国均有扩张海运提单管辖权的趋势。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国际社会上关于海运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的理论与实践。海运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一直是学界争议的焦点,各国国内法对此问题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通过讨论大量案例,分析各国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与作法。并且讨论了世界上主要的海运公约对于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的规定。经过分析和讨论,我们欣喜的发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经或者开始承认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并且,2008年12月刚获通过的《联合国全部或者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也对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效力进行了明文规定。尽管这些公约出于协调不同利益集团国家的利益的目的,有关规定仍然有不尽完美的地方,但是我们还是很高兴看到国际社会在这一问题上的进步。第四章在前三章的基础上,对构建中国海运提单管辖权立法提出了笔者的看法。建议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专门规定提单的管辖权问题,包括规定提单管辖权的依据、规定提单管辖权条款效力的判定规则以及规定电子提单管辖权等问题。本文尚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笔者在将来会继续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