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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TO资料显示,近十多年来,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平均每年有30.7起,排全球第一,占全世界的12%。国外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为了限制中国产品在其市场上的占有率,以我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为借口,使用“替代国”价格核定我国出口产品的倾销幅度,对我国实行歧视性反倾销,不仅损害了进口国家消费者的利益,更严重损害了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王琴华表示,目前中国成为世界上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成为部分国家滥用反倾销措施最大的受害者。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扩大,我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头号目标,保护贸易者出于对自身的利益在反倾销措施的保护下,频繁对我国低成本高效率的产品采取行动;而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必然要进一步降低关税,削除非关税壁垒以逐步取消国家对进口产品的垄断和限制,这些让步会极大地刺激外贸发展。国外产品趁机对中国市场大举倾销,极大地危害了本国产业的发展。本文从这两个问题出发,分析了我国面临的反倾销形势,对我国的反倾销救济提出了建议。第一部分简述了倾销和反倾销的概念以及历史发展,并分析了中国目前反倾销的形势,从而引出了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两方面的问题。第二部分分析了目前各国对我国反倾销的趋势,从程序法和实体法方而分别提出了我国应对反倾销的一些法律应对方法。第三部分则通过对我国现行反倾销法的分析,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反倾销法的具体措施。第四部分则通过对当今世界各国反倾销法的特色部分进行研究,希望对于我国将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反倾销法提出借鉴意义。最后得出结论:我们必须强化法律意识,积极学习反倾销的法律知识,并充分运用反倾销的各种原则和具体法律实务操作,更好地应对各种对华反倾销;同时,我们也必须加快中国反倾销立法的完善,更有力地打击日益高涨的对华倾销,保护中国的相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