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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是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决策之一,决定着企业现金流量的增长和未来发展状况以及资本市场对其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评价,关系到企业价值的大小。国内外已有研究证明企业投资对自由现金流量有着很强的依赖关系,即存在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但对于对应投资不足的融资约束理论和对应过度投资的自由现金流假说两种不同的解释,学术界存在分歧。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主体,由于背景特殊,股权集中度高,其非效率投资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因此系统分析和论证我国特殊背景下,国有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动因和过度投资行为存在的可能性,有利于推动企业投资行为的进一步研究,为自由现金流假说补充转型经济背景下的实证证据。随着最终控制人和股权集中度的不同,代理问题的产生和作用方式以及严重程度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股权结构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也会有所不同,进而会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和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本文还以股权结构为切入点,从最终控制人类型和股权集中度两个角度,利用委托代理理论和自由现金流假说进行分析,探讨了股权结构对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影响。 人们认为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在经济实力、融资优势、行业领域,盈利能力等方面均优于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监管的严格程度、效率和效力,各项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效果更为突出,而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由于受到的地方政府短期目标为导向的行政干预更为严重,外部代理问题突出,从而更易盲目扩大投资,表现出较高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此外,我国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特征非常明显,随着持股比例的增加,大股东为了追求更多的自身利益,控制管理层的决策,扩大投资,通过滥用资金、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企业资产侵占小股东利益,这都是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投资-现金流敏感性。 本文以2008-2010年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和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并证明了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要大于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研究的样本公司股权集中较高,严格意义上的股权分散结构很少,且多为地方政府控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占效应越严重,上市公司也越有可能沦为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的工具,导致过度投资,实证结果发现投资-现金流敏感性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最终控制人来对国有企业投资-现金流敏感性进行研究,而国内以该视角研究的文献近几年才开始增多。将国有企业划分为中央政府控制和地方政府控制两类,利用代理理论和自由现金流假说来分析,证明了两类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及其影响因素存在差别,不仅更进一步地揭示了企业相关财务特征及财务行为发生的原因,而且为从制度的角度理解最终控制人的代理问题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补充了经验证据。 基于本文的研究发现,认为应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合理减少政府对国有资本投资的非市场化干预,深化地方政府官员政绩考核和晋升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稳健地实施国有股减持政策,改变国有企业“一股独大”的现状,缓解内部人控制,形成股权制衡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的股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