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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制度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了达到持续高产所采取的全部农田技术措施,包括种植制度、土壤耕作制度以及田间管理制度等。耕作模式则具体体现了耕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与方法,并与不同地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紧密相关。一种耕作模式是否合理,必须适应该地区农艺要求,并随农艺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而不断完善与提高[3]。吉林省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吉林省重点黑土地保护区,包括长春地区、四平地区、吉林地区和辽源地区。吉林省黑土总面积大约为110万hm2,占全国黑土总面积的1/5,其中耕地面积就有83.2万hm2。根据数据统计2014年,吉林省粮食总产量已经达到了706.56亿斤,位居全国第四名。但在我省粮食持续高产的背后,却要面临着黑土层里的有机质含量由历史上的4%—8%下降至2%—3%的现状。上百年的垦殖作业,特别是近60年的铧式犁耕翻作业和灭茬旋耕机旋耕作业,造成吉林省中部地区黑土层变薄、有机质含量下降、土壤理化性状变差、水土流失严重等、沙尘暴频繁、环境污染加剧等严重危害。2007年起吉林省加大了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实施推广,历经10年的发展,截止到2016年7月底全省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推广面积已达到1011万亩,约占全省玉米播种面积的1/6。然而,吉林省保护性耕作技术发展现状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进一步明确技术内容与模式,探索未来推进形式和发展路径。本文以四平地区梨树县和榆树市弓棚镇为研究基地,对比分析了翻耕法、旋耕法、松耕法的特点,分析了各种耕作方法的土壤理化指标、机具配套及作业效益等指标,确定了适于吉林省雨养农业特点的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根据吉林省中部旱区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在技术、装备、管理、资金、土地、人员等各方面的有利条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对策手段和实际有效的推广措施,为加快适于吉林省中部旱区雨养农业生态区域特征的耕作模式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