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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实施有利于商业银行充分利用法律规则保护自身权益。同时,在物权法中新设立或修改了一些规则、制度,与以往的物权制度尤其担保物权制度有了很大变化,商业银行如不能及时熟悉掌握,势必对业务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对新法的变化引起足够重视,以便在银行资产的有效运作方面做好积极的应对准备,站在银行的角度学习研究《物权法》,全面理解《物权法》制定的原则、宗旨和精髓,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有效的运用好法律武器,在维护债权的同时更好的行使《物权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促进银行信贷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物权法新规定进行探讨,分析物权法对银行业务的影响,针对不利影响从银行的角度研究对策,防范风险,针对有利规定加以利用,保护权益。全文分为六个部分,共计40000字。一、物权法对银行贷前业务的影响。本文阐述了物权法规定的融资方式、物权制度、登记制度和规则,分析这些新的规定在银行贷前审查阶段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同时针对性的提出了应对措施。二、物权法对银行贷中审查的影响。本文分析了统一登记制度、物权担保范围的变化、法定优先权等内容对银行贷中控制环节产生的影响。三、在贷后管理方面,担保物权行使时间变化和建立异议登记制度对银行产生不利影响,但担保物权实现方式增加、成本降低则对银行有利,论文还提出债务转移应征得担保人同意。四、在银行资产保全方面,论文提出关注抵押物抵债和留置权优先的法律风险。五、论文阐述了统一登记制度、最高额担保制度、动产担保制度和重复抵押制度有利于信贷业务创新。六、论文提出商业银行应对物权法的对策和措施,重视研究物权法带来的各种影响,加强业务创新和法律培训,及时修订操作规章制度和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