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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基本活动,教育对个体和社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传授给个人生产知识与生存技巧,成为个人生存发展的基础。在促进个人发展的基础上,教育又通过提高人的素质进而促进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各方面的发展。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现代社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联系更为紧密,教育的意义在现代社会中显得更为突出也更为重要。然而,现实中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却呈现出一种不平等的状态,因此,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就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的重大意义不仅体现在对公民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层次上,更体现在对于社会进步、社会现代化的推动上。 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是本文对其进行法理分析的出发点及归属点。本文共计三万余字,主体结构分为五个部分。以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为核心,笔者通过对“海南高考事件”的回顾引发了对我国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状况的思考。在此基础上,笔者从功能分析、人权意义的角度对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的社会意义进行了探讨,证明了对平等受教育权利实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文章的最后,笔者对当前西方各国对平等受教育权利保护的实践进行了归纳,并对我国现今所采取的保护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措施进行了分析,同时探讨了我国今后促进平等受教育权利实现的总体思路与具体措施。 文章第一部分为导言——从“海南高考事件”出发,引出了对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思考。以“海南高考事件”为典型代表的“高考移民”本质上是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在政府管制(招生指标)和户籍制度双重约束条件下得不到实现的产物,是公民对平等受教育权利进行个体救济的一种表现。政府所采取各种“封堵”和“限报”措施有其合理性以及形式合法性,但却是对现有的受教育权利不平等的维护,既违反了宪法以及教育法律所体现的平等精神,也不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最终结果只能是使受教育权利不平等状况更加恶化。 文章第二部分对我国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的实现现状进行了分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