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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附型政商关系是权力和资本异化发展而形成的一种畸形关系,具体表现为权力主体对资本主体的“控制”和资本主体对权力主体的“依附”。这种政商关系曾在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并在明清时期一度发展成为政商关系的主流。由于我国特定的历史因素影响,从古代社会演化而来的依附型政商关系依然在当代社会存在,并造成职权滥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频频出现,严重制约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本文选取明清时期徽商的兴衰史为研究对象,分析依附型政商关系在我国皇权官僚专制社会后期与政治经济制度同步变迁的演化路径,主要目的是探寻治理当代政商关系的应有之策,并试图为我国在复杂多变的世界经济形势下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发现,徽商作为明清时期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商帮,与皇权官僚阶级之间形成了一种典型的依附型政商关系,其兴衰过程亦与我国古代社会后期王朝的兴衰更迭过程趋于一致。本文分析认为,形成依附型政商关系的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徽商所处的明清时期专制主义逐渐走向顶峰,加剧了政商之间权力结构的不对称,徽商“被迫”依附皇权;二是统治阶级推动社会资本再分配的过程存在广阔的寻租空间,巨大的利益诱惑驱动徽商主动依附皇权、缔结关系,并使其沦为皇权官僚阶级分配社会资本的“代理人”。资源依赖理论认为,“一个组织最重要的存活目标,就是要想办法降低对外部关键资源供应组织的依赖,并且寻求一个可以影响这些供应组织,以使关键资源能够稳定掌握的方法。”基于此,本文分析认为:明清时期,商人致富的关键资源被牢牢掌握在皇权官僚阶级手中,徽商通过贿赂诱惑等手段主动依附皇权、攫取财富的过程,实际也是徽商提升皇权官僚阶级对其依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徽商对皇权官僚阶级的依赖与皇权官僚阶级对徽商的依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相互抵消”,缩小了政商之间的“地位差”,并使两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控制——依附”关系,亦即“依附型政商关系”。显然,这种政商关系是畸形的,有着严重的负外部性。从“政”“商”两方面来看:对“政”而言,“控制——依附”体系下的明清统治阶级极力压制国内资本主义萌芽和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限制国内外资本交流,使我国在世界资本经济大发展的浪潮中逐渐没落了;对“商”而言,徽商通过依附皇权获得垄断特权,虽形成了“百年繁荣”,但“繁荣”背后的负效应又成为徽商由盛转衰的决定性因素,徽商“失势”后,便因失去竞争能力而迅速衰亡。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研究认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要以史为镜,着重加强对当代依附型政商关系的治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正视依附型政商关系在当代社会客观存在的事实,明悉危害、防微杜渐,时刻警惕畸形政商关系的产生和发展。同时,要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结构,加强权力的制衡与约束,让权力和资本在阳光下运行,加快构建形成健康、清廉、公开、透明的新型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