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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既能彰显民族性格,也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优秀传统文化是华夏历史的代名词,它凝聚于民族的整体意识当中,能够塑造出一种不需要外部强制力即能指导伦常日用的行动范式。在优秀传统文化的创制过程中,以个人的身心修养与对外部世界的认知为核心,以家庭、社会、国家为外环,将“贵和尚中”、“至诚天道”、“爱无等差”、“天人合一”、“唯法为治”、“文明以止”等中国人独有的文明串联起来,构成一个价值序列上的“同心圆结构”,这就是所谓的传统“家国一体”伦理。“家国一体”的伦理既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建构模型,也是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它是古代人的聪明智慧与精神成果的“流水生产线”,也集中体现为推动传统中国社会进步的重大精神成果。社会主义思想领域的精神观经历了由共同理想信念、民族与时代精神组成的核心价值体系到“个人-社会-国家”这一核心价值观这样一个质的转变。与传统“家国一体”理论的内涵相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包含着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次。这三者之间的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部内涵,因此在认知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可以将“家国一体”的伦理传统视为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历史底蕴。从逻辑上来讲,“家国一体”伦理把价值观与时代观、历史观紧密结合起来,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同民族复兴的历史责任感紧密结合起来。这种理论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主要表现在教化、认同与激励三个层次。首先,教化功能是使得“家国一体”伦理得以成立的前提。中国古代的君王都十分擅长于以道德立国,为了“规训”知识分子,国家提倡文明的价值观与价值的文明观。其次,“家国一体”理论最重视人对特定思想与价值范式的服膺与体认,其本质就是人对价值与公理的一种认同。再次,中国古代的人才激励机制融于同心圆结构的全部过程,这种激励体制并不只是体现在一时一刻,而是伴随着中国人的一生,这种激励同时也是一种约束,指引着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中对自我价值不断地修正与完善。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家国一体”这一模式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个体伦理修养、社会关爱教育以及爱国情怀熏陶三个方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吸收传统文化的“生产”机制,即对“家国一体”伦理进行创造性地转化。在国家层面,体现为“文明以止”的历史传承、“保合太和”的民族性格;在社会层面,体现为“爱无等差”的社会关怀、“唯法为治”的规则构建;在个人层面,体现为“匹夫有责”的家国情怀、“至诚天道”的人性修养。总之,中国古代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家国一体”伦理所表现出来价值输出能力,如同一台强大的“孵化器”,能将优秀的传统文化与价值观念巧妙地糅合在一起,通过一个先设的道德标准与理想准则,创制、改造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使其树立起稳固的、鲜明的“身位、家国、天下”观念。在这种伦理价值之下,我们今人认为优秀的、值得继承的传统品格,可以参照这个伦理传统的标准来进行传承与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