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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以法规为依据基于市场失灵的政府干预行为,政府管制不仅仅是对公用事业、通讯、交通等产业的管制,也包括对土地的管制。伴随着管制理论的产生与发展,以土地为管制对象的研究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 本文主要以城市土地为研究对象,这缘于我国的国情,因为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市土地市场,而农村土地市场还处于探索阶段。随着城市土地市场的建立与不断发展,土地使用制度由无偿转为有偿,城市土地资源也得到了更为合理的配置,但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政府如何更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 本文主要从三个大的方面展开论述,即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原因、管制的内容与手段、管制的效果等。政府进行管制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市场的失灵,政府对城市土地管制的原因除了城市土地市场的失灵之外,还基于城市土地的重要性以及城市土地市场的特殊性。城市土地市场的失灵主要表现在外在性、不完全的信息以及社会公平等方面;城市土地作为城市各种活动的载体对于城市以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内容包括对土地产权的管制、对土地使用的管制以及对土地交易的管制等,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具体手段包括土地征用、土地规划、土地估价、土地税收、土地法律等制度。政府对城市土地管制的效果是双重的,除了在消除城市土地市场失灵的积极作用外,有时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如造成土地供给的短缺以及地价的上涨。市场有失灵,政府也同样有缺陷,现实的选择并不是非此即彼,而应该是对同样具有缺陷的二者的权衡。 国外关于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理论与实践相对比较成熟,通过比较借鉴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经验,对我国政府进行土地管制有重要的启示。 我国建立城市土地市场的时间还不长,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措施不尽完善,现存的一些措施也存在许多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并提出解决以及完善的对策,将对我国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导论主要分七个方面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概况,首先说明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其次对论文中涉及的基本概念作一界定,然后对论文所要研究的范围、研究的意义以及国内外就此问题研究的现状、论文中存在的创新与不足等等问题逐一进行阐述。本章进行总体性的说明,旨在引出论文的研究主题,并且也为之后的理论拓展作一铺垫。 第二章,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文献综述。主要分政府管制城市土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