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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的日益增强,高校人数不断增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与日俱增。据2005年的统计统计所示,全国高校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的学生占总人数比例达到了19.5%,大约5人中就有一名贫困生,其中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人数约占总人数比例5%至10%。为帮助贫困生更好的完成学业,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6月27日联合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使得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了相应的资助,完成了学业。国家助学金制度由此产生,国家助学金制度促进了教育公平,保障了教育机会的均等,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本研究通过发放问卷对H大学的学生进行调查,再通过与H大学的学生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进行访谈,从中发现在H大学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贫困生认定标准较为模糊;助学金名额分配缺乏科学性;评选方法有失公允。总而言之,国家助学金资助并没有涉及到全部的贫困生,反而有一部分资金被一些“虚假贫困生”冒领。 本研究根据以上存在的问进行原因分析,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国家未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生源地政府缺乏监督反馈;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高校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缺乏科学性;学生自身自我认定失真。 本研究针对以上原因,提出了一下几点建议和对策:政府应完善法制加强权责;高校应完善评选制度并改进评选方法;学生应树立正确受助观念和诚信意识;社会应完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