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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与建设,建立政府保障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要求。”2012年10月,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审计署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2年至2015年城镇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要求全面掌握城镇保障房专项总体情况和主要成效,推动保障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进行。当前,我国在开展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过程中,存在着人力资源配置单一、部门协同不到位、发现的问题难以整改等问题,本文通过对资阳市雁江区开展2012—2015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的案例进行研究,运用社会保障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对资阳市雁江区开展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进行了分析。在对雁江区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人力资源配置进行的分析中,指出了合理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原因,分析了该区通过调配审计内外部资源的综合利用、着重加强外部资源利用和狠抓审前培训三大方面。在对雁江区开展跟踪审计工作部门间协同配合的分析中指出,跟踪审计中的部门协调存在的问题和促进部门协调配合的作用,分析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分层级搭建工作平台、实行部门间动态监督和划分权力清单的做法,有效提高了部门间的配合度。在促进后期整改问题的分析中,指出审计发现问题难整改的原因,分析了审计问题“接地气”、巧借其他项目促整改、保持审计主力军三个方面可有效促进问题整改到位的意义。通过以上分析,提出了基层开展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的思路和启示,为广大基层政府在开展保障房专项跟踪审计提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