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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合作关系即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提供公共项目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我国对PPP模式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应用中有成功案例也有失败案例,失败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各不相同,但是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尚未认清我国PPP融资模式的合作关系和机理。笔者在阐述PPP模式产生的理论依据的基础上,并结合该模式在我国应用的实际情况,总结出了我国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机理的三个要素,即产权、契约关系和组织运行模式。本文以和谐理论为指导,通过对三要素的研究,试图认清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的内在关系,建立适合我国的合作机理模式,以实现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成功率的目的。首先分析了PPP项目中合作机理的三个要素。通过借鉴企业产权的相关理论和观点总结出了PPP项目中产权的具体含义,在公私双方合作中的功能和项目产权界定的原则;在契约理论的基础上,剖析了PPP项目的契约关系的含义、形成过程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契约关系在双方合作中的作用;分析了国内外PPP项目组织模式的种类和优缺点及我国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模式的运行流程。通过对重庆奥体中心项目和北京“鸟巢”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项目产权、契约关系及组织运行模式的分析,可以看出重庆奥体中心项目的三个要素中存在的缺陷导致了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出现了很多问题。这种缺陷和问题是“代建制”模式的必然结果,与项目本身无关。而北京“鸟巢”项目的成功表明了PPP模式的优越性是其他合作模式无法代替的,此外北京“鸟巢”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提醒了我们项目前期研究和设计阶段在组织运行中的重要性。最后分析了PPP项目要素和PPP项目和谐态的含义及和谐层次,在此基础上,以和谐理论为指导,构建了符合我国特色的公私合作模式,包括和谐产权模式、和谐契约关系和和谐建设模式。本论文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城市PPP项目融资风险控制模式研究》(70672011)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公共项目公私合作机制研究》(10XGL0009)的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