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腐败已成为我国当前所面临的最大的经济损失、最大的社会污染和重要的政治挑战,是影响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颗政治“毒瘤”。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遏制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共识。增强腐败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选择。
本研究积极借鉴国内外学者对腐败问题的经济学研究成果,以理性经济人为假设,运用成本——收益理论和博弈论等经济学分析工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腐败问题的特征和成因、成本因素与腐败预防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和反腐败的成本与收益等构成分别作了相对系统的研究。认为腐败与反腐败实质上是一种博弈关系,存在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增加公职人员的腐败成本和廉政收益,降低政府反腐败的成本都是腐败预防的重要举措。一项科学、有效的腐败预防机制必须符合成本——收益原理,通过增加腐败成本、提高廉政收益、降低反腐败成本,以及促进腐败成本与反腐败成本的相互协调等措施,调整腐败和反腐败各自的成本——收益比,使公职人员逐利而自律。
本研究结合当前基层廉政建设实际,以宁波市的腐败预防现状为例,剖析了当前腐败预防机制在精神成本、直接成本、受惩概率、机会成本和法纪成本等五大方面存在的缺失,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市场经济机制、廉政教育机制、廉政利益机制、市民参与机制、腐败惩处机制等一系列腐败预防对策,以增强当前腐败预防工作的科学性、经济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