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农业长期以传统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家庭农场作为新的生产主体在2013年提出以来,我国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力度。历年一号文件多次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全国种、养大省,近几年四川省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从大力扶持职业农民到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农业经营组织不断完善,特色产业发展优势更加明显,尤其是独具特色的水果产业,种类繁多,品种齐全,成为了除粮食外的第二大农业产业。研究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取得的效果,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环境,成为了四川省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这也是本文所要评价和研究的主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中的核心力量,研究其培育效果及影响因素关系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前进的步伐,影响着我国农村人才队伍的建设。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种养大户作为当前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成分。本研究主要基于农业规模经营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理论、人力资本投资理论等相关理论,结合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及结论,对四川省7个水果主产区市县的水果种植散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业主、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法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问卷调查,对相应农业部门进行访谈,得到相关的调查数据和资料。利用熵权法、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培育效果的评价,在此基础上利用有序probit分析影响培育政策效果的因素,得到相应的研究结论,最后提出完善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政策建议。得到研究结论如下:(1)文化程度、干部任职情况、耕地面积、耕地来源、农业收入比重、参与培训班的帮助、培训人员文化素质、内容灵活程度、权责明晰程度、政策反馈渠道、机制健全程度、政策公平公开程度对培育效果影响显著。(2)四川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取得了比较好的培育效果,主体发展趋势良好。但培育中依然存在着问题,尤其是政府层面的管理、政策执行、机制存在问题,培育短期见效慢,带动农户增收效果不明显。(3)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分析得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扶持政策了解程度一般、当地政府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但农户对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任程度非常高,意味着今后更应该加强对主体的政策扶持,灵活宣传扶持政策。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素质,以增强主体的生产经营能力,积极开展经营主体培训班和职业教育、继续增强农民基础教育以及加大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力度。(2)进一步完善政策监管体系,逐步优化主体的培育环境,要明确主体认定标准、健全政策督查体系、完善土地流转市场。(3)依托农业科技力量,构建科技支撑体系和多元化服务组织,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农业推广体系创新,为科技应用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