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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系列由内部控制缺位导致的舞弊案件的发生,使得内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成为中外各界研究的热门话题。2001年以来美国爆发的安然、世通等国际大型上市公司的会计丑闻以及国内最近发生的国美董事局主席涉嫌经济犯罪事件、三鹿奶粉质量问题事件等,无不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以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缺乏相关。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问题引起了我国监管部门的重视。自2000年起我国监管部门就发布多个规定,对上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作出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沪市《指引》)更是要求一般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编制的(或由审计委员会编制的,经董事会审议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该指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逐渐向强制性披露转变。然而,目前国内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影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对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经济结果,尤其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对于新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效益也没有相关研究进行讨论。本文通过研究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质量的关系,讨论了上述问题,为内部控制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经验证据,并延伸了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本文选取2007、2008年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沪市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采用配对研究法分析了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结论: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情况会影响到公司盈余质量,设计完善、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是财务报告可靠性的有效保证;2)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能够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高盈余质量;3)今后,我国实行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是有效益的。目前作为我国强制性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代表的沪市《指引》,在促进沪市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从实证研究结果可以发现,那些在2004年-2006年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拥有更低的盈余质量,并且由于2006年沪市《指引》的颁布,在2007、2008年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这说明沪市《指引》是有效益的,它使得那些原来拥有“低盈余质量”的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减少了沪市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起到了监管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作用,有利于沪市A股市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本文从整体看是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本文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共分为五部分展开。第一部分是引言,主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相关文献回顾,在这部分本文对国内外有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进行的综述,并进行了文献述评。第三部分是理论分析与假设,首先对内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定义进行了概述。接着分别从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资本市场有效理论阐述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质量之间的关系。最后提出了本文的假设。第四部分是实证研究,在这部分,本文利用选取的样本和定义的变量指标构建模型,进行统计描述和回归分析,在得出实证结果后还进行了敏感性测试。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结合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对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