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章阐述了民事司法作为一种公共品,其本质属性乃是现代国家提供的一种安全保障,并且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体现了全体社会的共同利益。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是社会主体对于民事权利司法救济和司法服务的需求以及对民事活动秩序的需求。这是社会主体较为关注、也是较能体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求,它会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变化而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并有着一定的规律性特征。对于法院而言,只有充分识别和掌握民事司法公共品的客观需求规律,才能更好的实现社会主体多元化的民事司法需求,法院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对于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都十分必要。本文从公共品视角对民事领域的司法需求进行了研究分析,以期在倡导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新时代法院工作重心的背景下,为司法需求的实现和满足提供理论和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建议。第一部分意在说明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来源及需求的内容。阐述了司法具有公共品属性的内涵及特征、作为司法公共品的组成部分之一的民事司法公共品的内容和分类和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界定,揭示了民事司法公共品是现代国家履行社会安全保护义务所在,其公共品特性可能会因为社会实际而偏移。只有满足社会主体对民事权利救济/司法服务公共品和民事活动秩序公共品的需求,才能维持民事司法的公共品属性,实现社会主体利益的最大化。第二部分介绍了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满足机理,它包括了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表达、识别和需求困境分析以及需求的实现三方面内容。说明了社会主体要获得意求的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有规范的表达渠道,并且需要民事司法公共品供给主体有意识地对需求进行识别并通过不断提升法院的能力突破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困境,满足不断发展变化的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第三部分分析了个人发展因素和社会发展因素对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影响,并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进一步对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内容划分为民生类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婚姻家庭类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社会交往类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人格身份保护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和智识成果保护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第四部分分析论述了我国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发展的影响因素、需求发展概况和需求实现情况。主要是通过对改革开放四十年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部分工作报告的内容的分析,总结了我国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的规律性特征,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发展的整体展示。第五部分是结语部分,针对前文的论述进一步进行了总结,并针对我国民事司法公共品需求发展的情况提出更加深入的研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