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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各国都把经济新的增长目标放到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如美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出了以复兴制造业为核心的“再工业化”战略性思想;日本侧重低碳经济,启动了以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为中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欧盟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扶持高科技产业发展。我国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做出了战略部署,在“十二五”纲要中明确指出: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的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尽管培育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但毕竟处于起步阶段,适合其发展的模式与相关的配套政策还在不断摸索与完善中,特别是其中的财税政策国家还没有形成一套专门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体系。鉴于此,基于税收激励视角,以黑龙江省为例,寻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政策。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含义、特点、内容、发展模式入手,阐述了税收激励政策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定位、影响手段及因素,并将其确定为论文的研究对象。接着,根据黑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运用税收基础理论、基本内容与方法,从产业经济学划分不同发展阶段入手,梳理归纳了现行各项税收政策,发现现有的税收政策存在对鼓励投入的激励不够、支持成果转化的政策不到位、对示范推广阶段的扶持力度不足、缺乏对科研人才培养的激励等诸多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用比较与借鉴的方法剖析了国外较典型国家和国内先进省份在利用税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有益做法,发现这些国家和兄弟省份在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作用方面有可借鉴之处。而后,从数学推理的角度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分析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的发展阶段,得出所得税优惠的作用略好于流转税,并通过一个多元回归模型验证了Cobb-Douglas生产函数的推理结果,解析了不同税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影响。最后,从产业研发环节、成果转化环节、示范推广环节、人才激励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税收激励对策,旨在为黑龙江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参考建议,进而带动黑龙江省产业经济的全面发展。研究表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支持,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在目前阶段实施所得税优惠更能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在运用税收激励政策时要注意结合产业的发展阶段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