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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以来,我国公务员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升。然而,《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晋升及其相关制度只做了原则性规定,而缺乏细化的实施细则,这导致了我国各地方、各部门在具体的公务员晋升中出现了很多问题。本文从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三个构成要素入手,分别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以便从细节入手,为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完善献计献策。具体来讲,本论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的构成要素。这里主要是对《公务员法》中关于公务员晋升制度中的职务和级别设置、晋升资格和条件设置以及晋升程序这三部分的规定进行阐释,并且将与本文所探讨话题有关的条款列出,以便分析。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每个职务分别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晋升条件和资格对于晋升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年龄、以及考核等基本条件做了简单的原则性规定;晋升程序主要包括公布职位、确定对象、考察对象、确定人选、公示人选等步骤组成。
第二部分是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职务和级别设置不合理,限制了公务员积极性的发挥。这里主要分析职位分类、职务分类和级别分类这三种晋升模式分别存在的问题。在职位分析中细化不够,导致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晋升中衔接不畅;在职务分类和级别分类中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划分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导致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狭小,待遇得不到保障。其次,晋升条件和晋升资格的设定缺乏针对性,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里主要存在理论运用不足、考核量化程度不够、交流制度不完善和评价标准僵化四个问题。最后,晋升程序中的形式主义严重,没有真正做到公正公平。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即职位空缺公布中缺乏科学的职位分析、在晋升人选提出方面以领导推荐为主,公务员主动性不够、在晋升人选考察方面各级考察都受到限制和公示方式不合理。
第三部分是解决我国公务员晋升制度问题的方案探究。首先,综合各方因素,科学设置职务和级别。这里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以供参考:一是完善配套法规,合理细致地设置职位;二是取消非领导职务并实现职务与级别相分离;三是改造非领导职务并实现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四是开创新的选拔晋升渠道,改革选拔晋升评估体系。其次,完善考核及岗位轮换制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主要包括,以正确的理论指导领导团队配置、科学设定各级领导团队结构标准、制定岗位规范和职责说明、进一步量化公务员考核制度、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提高组织部门的业务水平六个方面。最后,优化晋升程序,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这里主要针对晋升程序中的四个环节提出改进对策:引入科学职位分析、建立晋升自荐机制和群众举荐机制、完善对象考察程序和改革结果公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