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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几年伊拉克战场上的费卢杰事件、黑水事件的相继发生,“黑水保安公司”进入了全球的视野,随之也引发了国际社会对私人军事公司(PMC)这一行业的高度关注。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私人军事公司就开始蓬勃发展了,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交战国军事职能私有化的结果,它参与到战争中来,改变了现代战争的组织结构,使得各国参与武装冲突时不论是在国内领域还是国际领域,也不论从政治角度还是法律角度都将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另一方面,私人军事公司介入了战争,但其在国际人道法上的身份定位又不是十分的清晰,甚至可以说这一主体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规制PMC的难题不仅会使公司本身及其职员得不到合理的保护,而且会为对战场上的其他主体的保护带来困难。本文试图通过界定私人军事公司雇员的法律地位来探究其在国际人道法上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问题,并从国家责任的角度寻求现今在国际人道法框架下有效弥补对这类主体规范缺陷的手段。标题所称“规制”不仅限于对PMC进行约束或对其施加义务,而是将PMC这一特殊的主体纳入到国际人道法的规范框架内,使其权利义务都能够得到落实。文章基本内容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正文共包括五个部分:引言大致介绍PMC问题凸显的背景和我国目前对PMC问题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PMC规范机制的意义。第一部分介绍了PMC起源和发展历程、行业范围以及经营特点。第二部分从国内法监管PMC的缺陷和处于法律边缘地带的PMC对国际人道法的适用造成的负面影响两方面着手剖析将PMC纳入国际人道法规范框架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探讨PMC雇员在国际人道法上的法律地位。文章首先对PMC雇员是否符合国际人道法上的雇佣军、平民、战斗员以及非法战斗员四种主体的身份条件进行了界定,紧接着分析了PMC在其业务范围内的行为模式,最后对应探讨了不同身份定位以及行为模式下PMC雇员享有的国际人道待遇。第四部着重分析了PMC雇员实施违法行为后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有哪些。第一节首先分析了PMC违法行为引发的个人责任和公司责任,第二节着重探讨雇佣国的国家责任。笔者从构成国家责任的要素出发,分析了PMC的何种行为将引发的国家责任,揭示了现实中认定国家责任的难题。第五部分首先提出在国际人道法的框架下应以施与国家义务为基点来实现对PMC的规制。第一节介绍了现存的习惯国际人道法施与国家的义务以及源于国家责任内容的义务,也就是国家可通过对哪些义务的履行来实现对PMC的规制。第二节评析了立足于规定国家义务的蒙特勒文件在规制PMC问题上的优缺点,然后对国际人道法规范PMC的前景进行展望并提出了一些规制构想。结语部分,作者总结了PMC将来的发展趋势并就其存在和发展进行了简单的利弊分析,进而表明了我国在对待PMC问题上的立场,最后提出我国规制PMC的义务和维护国家利益应尽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