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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科技的发展,信息技术在我们日常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自从2006年Google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第一次提出“云计算”这个概念之后,云计算便迅速成为IT行业最受关注的技术之一,并且在短短十余年间有着迅猛的发展。如今,云计算不仅在信息产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且成为了世界各国政府所青睐的对象,以中国、美国、欧盟为首的世界上各主要国家与地区纷纷出台云计算相关文件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以期在信息化时代占有一席之地。然而,云计算的发展给电子证据取证制度与电子证据取证技术带来了新的难题。云计算以其分布式存储技术、虚拟化技术、数据海量性、去地域性等特点改变了原有的信息存储模式,数据不再完整地固定在单台设备中,而是以碎片化的形式分布在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服务器中,并且每个数据都有多个副本,这也导致以单机取证为主的传统电子取证方式不再适用。电子证据取证制度方面的难题主要包括现有的取证主体无法兼顾合法性与合技术性、跨境取证难、云网络环境中的侦查权限过大、个人信息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等,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难题是没有一个标准化模型或者统一的技术标准去规范取证过程,证据的收集、提取、分析过程不能进行有效衔接,这些都会影响到电子证据的资格认定问题。产生这些难题的原因是目前并没有一个对云计算环境下电子证据取证的统一的取证规则与制度,各国也没有一个关于跨境取证的标准或公约去参考。因此,本文立足于云计算环境下电子证据取证问题,会逐一对电子证据取证与云计算技术进行介绍与分析,然后通过与国外的相关立法规定进行对比,分析云计算环境下我国电子证据取证过程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最后有针对性地从法律层面与技术层面分别提供一些建议,完善相关规定与技术,保证电子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从而实现完善云计算环境下电子取证规则、增加电子证据可采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