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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两大任务是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必须保障人权,当然被追诉人的权利也必须给予保护。财产权是三项基本人权即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的内容之一,国家必须予以尊重和保障。所以被追诉人的财产权理所应当的也要受到刑事诉讼法的保障。我国以往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人身自由权方面,对于财产权的研究却很少。2011年8月30公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就涉及到被追诉人财产权保护的规定,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理论探讨也方兴未艾。本文对我国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财产权保护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善的建议。文章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对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基本理论进行一系列的阐述,并指出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必要性。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1)是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义务的需要;(2)是维护宪法权威的需要;(3)是实现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任务的需要。第二部分主要说明我国目前关于被追诉人的财产权的规定,并着重分析立法和实践中搜查、扣押、冻结、保证金以及赃款赃物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有:(1)搜查、扣押、冻结的范围不明确,理由简单;(2)对于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缺乏必要的救济机制;(3)取保候审保证金数额存在很大的随意性;(4)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和没收操作不规范;(5)赃款赃物的认定范围不具体,处理办法不完善。第三部分主要写的是保障被追诉人财产权的原则和完善措施。这些原则是:程序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同时指出这三大原则在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方面所起的作用以及贯彻的必要性。对我国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方方面面的制度完善提一些建议,包括四部分内容:(1)明确搜查、扣押、冻结的范围和理由,对于侵犯被追诉人财产权的行为给予必要的救济;(2)明确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取数额,完善操作程序;(3)对于赃款赃物的认定范围和处理程序进行完善;(4)对于判处无罪的被追诉人的财产权保护。总的来说,本文是以归纳和总结的方式对刑事诉讼中关于被追诉人财产权保护的问题进行研究。被追诉人的财产权问题贯彻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不仅直接影响到判决执行和诉讼效果,而且涉及到诉讼权力的合理配置和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所以,必须完善保护被追诉人财产权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