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老鼠仓”的刑法规制——以《刑法修正案(七)》第二条为中心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o7007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融市场对于一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但是由于起步较晚,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还不健全,金融业存在诸多相关问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及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交易的“老鼠仓”屡禁不止,极大损害了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使得这类行为犯罪化得到实现,弥补了刑法打击此类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行为的空白。   本文第一章以上投摩根基金唐建和南方基金王黎敏“老鼠仓”案作为切入点,引出对“老鼠仓”规制的思考。   第二章通过对“老鼠仓”定性争论的分析,认为争论的根源在于对“老鼠仓”内涵解读的不同。因此文章接着分析了“老鼠仓”的内涵,认为“老鼠仓”一共有三种表现形态,前两种分别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有关,第三类和《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第2款的规定有关,由此确定了“老鼠仓”入罪的刑法坐标,认为刑法已编织“捕鼠”法网。   第三章由《刑法修正案(七)》第2条第2款展开。文章先分析了本条款的立法经过,接着确定了本条款的罪名——违规交易罪。本文在对违规交易罪的分析中,认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不仅侵害了国家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对本罪客观方面的分析时,本文着重研究了“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理解、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的范围、对“违反规定”的理解以及违规交易罪的行为方式——行为人自己交易和明示、暗示他人交易。在对本罪主体的分析中,认为本罪是身份犯,即只有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的主观心态只能是故意,除了故意的心态外,本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具有某种目的或意图,行为人的动机如何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另外,过失不成立本罪。除此之外,本文还对本罪“情节严重”进行了解读,认为本罪是情节犯。在本罪的认定上,笔者重点分析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界限、本罪的溯及力问题、本罪中被建议者能否成立共犯及本罪的罪数形态的问题。在本章最后,文章重点讨论了本罪是否有必要增设剥夺职业资格之刑的问题,并持否定的看法。   第四章主要讨论了违规交易罪的完善问题,并提出单纯的泄露未公开信息行为应当成立本罪和单位应当成为本罪的主体的完善建议。
其他文献
该文从挂篮荷载计算、施工流程、支座及临时固结施工、挂篮安装及试验、合拢段施工、模板制作安装、钢筋安装、混凝土的浇筑及养生、测量监控等方面人手,介绍了S226海滨大桥
期刊
海外投资保险和一般保险有所不同,是一种国家保证,通过为海外投资提供非商业性的保险,促进和保护本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中国近年来海外投资增长迅速,然而,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
学位
法律、法规的内容需要与社会的变化发展相适应,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的法律、法规不再适应社会实际状况,这时便需要进行立法完善工作,法规清理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自建
学位
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的民主化是冷战结束以来亚太地区发生的最重大的事件之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危机在印尼引发了全面的社会政治危机。苏哈托下台,正式
学位
期刊
就业问题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具有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产出总量高)、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的就业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政治效益(政治和谐和社会安定的功
学位
公元6-8世纪传入中国云南西双版纳地区的南传上座部佛教,与当地社会不断融合,并更多的作为南亚佛教文化圈的部分而存在,明显的区别于中国汉传佛教而局限于地方。具有显著地域性
赫哲族是我国仅有的几个人口不足万人的少数民族之一。自古以来他们世代沿江而居,地处我国东北,以渔猎为生,直到晚近才转向农耕生产。学者对其传统文化、宗教、艺术、语言、生计
学位
铁路工程实施地段遇到矿山采空区的情况常常不可避免,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与不确定性,地基灌浆加固处理成为一种常用方法。基于此,本文针对铁路工程中地基加固处理采空区的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