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卫·休谟不仅是英国历史上著名的哲学家,还是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霍布斯和洛克的思想,是现代自由主义的理论渊源。休谟的正义学说是一种基于正义规则的利益学说。休谟正义学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财产权为中心的三条正义规则,即稳定财物占有、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和履行许诺。休谟认为,正义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人性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为满足人类的需求而准备的稀少的供应。休谟认为,由于人类不可能克服人性自私自利的弱点,人们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以,人们需要设立正义规则和政府来约束其行为,保护财产权利和维护社会的稳定。休谟正义观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社会价值。其理论价值主要体现在它对西方自由主义产生了重要影响;其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借鉴作用。休谟正义观也存在着局限性,充分认识正义观的积极作用和局限性,深入挖掘其中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在伦理价值方面的有益成分,借鉴其中的合理内容,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