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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经营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使股东与管理层之间产生了代理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可以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在保证参与约束并且激励管理层的同时,使股东获取最大的收益。公司管理层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越多,与公司的利益一致性越高,因此可以更大限度避免管理人员的短期行为,避免股东利益受损。在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方面,万科集团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一定代表意义,曾先后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事业合伙人制度等三种股权激励方式。本文选取万科集团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事业合伙人制下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希望为企业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治理模式与有效的股权激励方案提供实践指导。本文将万科集团股权激励概括为“两轮三阶段”:包括第一轮万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轮第一阶段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第二轮第二阶段事业合伙人制度下的股权激励。本文重点研究了2014年后万科推行的事业合伙人制激励计划,以2006-2018年的数据为基础,纵向比较了万科的业绩(包括第一轮和第二轮之间的比较,以及第二轮两阶段之间的比较),并且横向比较了万科与其他房地产行业的均值,选取了合理的评价方法,综合分析万科集团推行事业合伙人制度下股权激励制度的成效。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首先是绪论,第二部分主要对相关文献进行调研和梳理,总结事业合伙人制度和股权激励制度产生背景和发展历程,为后文分析打下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开始研究万科推行股权激励制度和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动因,并对其发展经过进行总结,给出了公司发展的整体框架;第四部分对比分析万科两轮股权激励的方案,并对不同阶段的股权激励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建立起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法分析了近9年来万科引入事业合伙人制度后的各项指标,并和行业均值进行对比,使结果更加可信;第五部分深入分析万科在引入事业合伙人机制后股权激励方案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第六部分总结全文,并进行展望。在对万科历次股权激励制度变更进行深入分析和评述后,发现变更后公司在各个方面都有所进步,事业合伙人制度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然而,在制度变更过程中,需要辩证的看待,要勇于看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不断完善。本文研究结果表明,事业合伙人制度对我国的企业发展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本研究以期加强各方对事业合伙人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对企业如何有效自主进行激励模式变更具有重要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