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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刑事案件数量迅猛增长与司法系统中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司法机关办案压力增大,诉讼周期延长,效率低下、成本上升的问题日益凸显。为化解这一矛盾,提高诉讼效率,我国提出了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实现刑事案件的程序分立、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新时代背景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制度化,如何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的正当性和科学性是其长久适用的重中之重。这其中,律师帮助作为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的重要机制,对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处理的正确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作用,也因此成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内容。不过,由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构对传统以审判阶段为主要活动领域的刑事辩护造成了重大影响,因此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刑事辩护的结构性变化和具体实践就成为值得理论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话题。有出于此,本文从辩护律师视角出发,深入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辩护律师作用的实现路径和具体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本文一共分为六个部分,重点是探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量刑辩护的实践情况、困境以及相应的完善措施。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研究的基本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第二部分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辩护的规范分析。从价值层面分析了刑事辩护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具有保障被追诉人认罪的合法性和自愿性、保障认罪认罚案件公正处理和防范错案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量刑辩护在量刑辩护主体方面带来了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并存、量刑辩护阶段从审判阶段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量刑辩护技术从概括型向精准型转变、量刑辩护形态从对抗式辩护走向协商型辩护的结构化影响。第三部分为我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辩护实证分析。主要结合裁判文书对认罪认罚案件在律师辩护率及分布、量刑辩护意见提出机制、量刑意见采纳情况和律师辩护对裁判结果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发现不同律师辩护类型的实践机制及作用发挥情况。第四部分为我国台湾地区律师参与认罪协商程序考察及启示。基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在法律渊源、诉讼文化、诉讼模式的亲缘性,对我国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进行考察。梳理发现律师参与是推动认罪协商程序的主要力量之一,而强制律师参与是台湾地区认罪协商制度的重要特色,也是保障被告人认罪自愿性的重要机制,从实践上看也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发挥律师在保障被告人认罪自愿性方面的作用和健全控辩对等协商机制是值得大陆地区完善相关制度的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为对我国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辩护的问题与完善建议。在总结出认罪认罚从宽量刑辩护存在控辩平等性不够、值班律师职责定位不清、精细化量刑辩护技术不足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听证式认罪认罚协商机制、完善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职责和权利义务、完善相关配套保障制度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