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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稽查是适应对外贸易高速发展和贸易便利化的需求,借鉴西方先进外部审计理念和国际海关通行做法,逐步发展、健全的新的业务门类。从1992年海关总署开始试行稽查制度以来,海关稽查制度不断完善,队伍日益壮大,取得一些工作成绩。正如其他海关工作一样,稽查不能对腐败免疫。海关稽查拥有法律赋予较大的权力,对进出口企业的利益直接相关,同时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可以使海关稽查能动地适用法律,但从制度设计层面上为腐败留下了空间。与其他业务门类不同的是,海关稽查应用审计方法,抽取样本与总体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从技术层面上导致海关稽查执法腐败相对于其他业务门类腐败更难被监控。同时,海关稽查执法点多面广、外勤作业、权力下沉且在体制内系统外运行。稽查执法岗位是海关内部形成共识的廉政高风险岗位。当前,对海关稽查的管理手段不可谓不多,要求不可谓不严,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恶性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思考海关稽查执法领域廉政风险的根源、特点,通过现象分析本质,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本文以深圳海关为例,对现行稽查制度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手段进行了介绍,对海关稽查执法领域中自由裁量权和审计方法进行了分析,将信息不对称概念导入罗伯特.克里特加德的腐败基本要素公式和潜在腐败代理人决策树模型,对稽查对象和代理人稽查干部的决策行为进行了勾画,并且采取了问卷调查的研究方法。稽查执法人员与海关管理部门之间执法信息不对称,其利用占有的信息优势,向海关这个委托方隐瞒重要执法信息,以滥用自由裁量权为主要方式,以获取个人不正当的利益,造成委托-代理失灵。抓住信息不对称这个牛鼻子,加强大数据、智能互联系统等新技术应用,制定并实施一系列对海关稽查执法过程进行控制和约束的方法、措施和程序,事前、事中、事后管控共同作用,压缩稽查干部与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空间,推进“五个一”建设,切实防控海关稽查执法领域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