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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食品的需求已由主要追求数量上的满足向追求质量上的提高转变,食品安全已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2004年的“大头娃娃”事件、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2008年的“三鹿毒奶粉”事件等都在全球引起了轰动,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实践表明食品安全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长期任务,特别是政府作为管理者在食品安全中起着尤为关键的作用。这不仅因为其代表国家来立法和执行监督管理,还因为政府所具有的公共管理职能,尤其是其中的监督、保障、协调服务职能正可以更好地弥补食品市场的失灵问题。因此研究食品安全问题中的政府管制问题就显得格外有意义了。现实中,很多学者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更多地着眼于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关系,容易忽视了在食品安全管制过程中政府内部的各种关系,这导致了对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的解释不够充分。
本论文依照经济学研究规范,综合运用了规范研究和比较归纳等方法对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研究。首先,本文描述了我国食品安全市场的现状和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引起食品市场失灵的主要因为,包括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消费者的有限理性等进行了细致的经济学分析,解释了食品安全问题中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其次,本文对政府的行为做了基本的假设,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也是“经济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机会主义倾向和有限理性等基本属性。政府是一个受制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双重约束的集体行动者,它在食品安全管制过程中的管制目标和管制措施的设计,必然会充分考虑管制可能引起的成本和所能得到的收益,文章对政府可能产生的管制成本和收益进行了详细分析,以期对我国食品安全管制的实践有所帮助;再次,针对引起食品安全市场失灵的主要因为,结合我国食品安全管制现状,本文构建了我国食品安全管制中各政府部门(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函数,分析了几种主要的因素对各政府部门目标函数的影响,并进而决定了各政府部门的行动选择,即最高权力部门--中央政府选择加强管制,而作为落实具体管制工作的部门--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选择放松管制。最后,文章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管制改进的重要内容,完善政府部门的管制和非政府部门对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包括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和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专门机构,完善对管制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激励和惩罚机制,重视食品安全的宣传与教育,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组织自律作用等,并逐一作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