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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我国新闻事业发生了许多可喜的变化,但也面临一些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很少遇到的问题。其中,新闻侵权就是我国新闻界和法律界目前面临的问题之一。在现有的司法体制下,有关新闻侵权诉讼不断涌现,其中暴露出新闻自由与新闻监督的冲突,公民隐私权与民众知情权的冲突,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中,完善的舆论监督是民主法制的重要保证。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新闻事业在发挥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格权,如何既保障当事人的人格权,又保证新闻机构发挥正当的舆论监督,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成为目前我国新闻界和法学界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四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一部分:阐述了新闻侵权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这几个基本理论问题。新闻侵权与一般侵权行为一样,行为人都侵害了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但新闻侵权又具有独特的特征,它是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或法人造成的侵权。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作品公开发表、新闻机构或新闻工作者存在故意或过失、新闻侵权行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事实、新闻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分析和判断新闻侵权案件的第一个关键的步骤。第二部分:阐述了目前我国新闻侵权的现状,并对其原因作了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新闻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新闻行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电视、报纸、杂志、广播、通信社等传统媒体侵权案件越来越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也日益成为侵权的重要媒体。网络侵权由于其载体不同,所以网络侵权案件呈现出不同的表现方式。“人肉搜索”、“肉鸡”是最近新出现的网络名词,它主要侵犯了公民名誉权和隐私权,已经逐渐引起新闻界和法律界的关注。我国法律制度不完善,新闻机构缺乏内部的行业自律规范,新闻工作者没有过硬的自身素质是我国新闻侵权案件多发的主要原因。第三部分:分析了新闻侵害名誉权、新闻侵害隐私权和新闻侵害肖像权三种主要新闻侵权类型及其抗辩事由。在司法实践中,新闻侵权的客体往往是相互交织的。如新闻侵害隐私权和肖像权往往是与新闻侵害名誉权联系在一起的。新闻侵害死者的名誉权,新闻侵害共同隐私和新闻侵害集体肖像权是在理论和实践中比较容易混淆的问题,本部分对其进行了分析研究。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新闻侵权的预防措施。改革开放以后,新闻侵权案件增多,一方面表明了我国民众法制意识的增强,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另一方面表明了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新闻行业竞争无序,新闻工作者自身素质不高。本部分从完善新闻立法、制定科学完善的新闻媒体内部规范、提高新闻工作者的自身素质以及构建健康的网络环境等方面提出防止新闻侵权的措施。本文从新闻侵权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分析新闻侵权的现状及其原因,对新闻侵权的类型和抗辩事由进行了着重分析,进而提出了新闻侵权的预防措施。我国新闻侵权案件逐年增加,既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也降低了媒体的公信力。分析新闻侵权理论,对于预防新闻侵权,避免新闻侵权诉讼,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