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以等级空间为工具初探了中国传统社会城市意识形态。构成中国传统意识形态的基本因素是:天命观,血缘制度,循环论。天命观解决权力正统性问题,血缘制度是等级社会存在的基石,循环论则是认识论与方法论的根源。它们同时又构成了中国古代城市意识形态的基础。城市是一种制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从严格的意义来看,城市空间首先是一种政治空间,它不仅代表着自上而下的权力,而且代表着一种支配方式。从这个意义来看,城市空间也就是等级空间。稳固的社会等级决定了城市的基本面貌,而不相反,是城市的基本面貌决定了社会等级。其次,城市还具有象征的作用,是权力一种器物形态,或者说是一种器物化了的权力形式。所以,了解城市制度首先要了解构成城市之所以如此这般的那些意识因素,也就是城市的意识形态。城市意识形态集中表达了统治阶级对城市的要求,其中自然也包含着对城市生活方式的定义。
从这个角度来看,所谓风水和堪舆,毫无疑问就具有了思想的意义。当还原风水的意识形态本性时,才会明白,风水与堪舆只不过是城市规划当中的“天命观”而已。不是对自然的认识,而是对“天命”的寻求,才构成了风水观念合理性的基础。
同样,园林是整个等级空间的补充形式。表面上看它游离于等级空间之外,实际上它表达了等级空间当中属于“享乐”的内容。然后,在漫长的历史演变当中,“享乐”便在历代的文人士大夫的润色下,上升为后人不断津津乐道的“隐逸”思想。